为高质量开展硕士招生复试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拔出我校2025年与南方科技大学联培硕士人选,根据教育部和南方科技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组织与领导
1.校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及审核有关政策,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学科组成立学科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校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制定招生学科的具体复试与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
3.招生合作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专业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总分 |
085400电子信息 |
34 |
34 |
51 |
51 |
260 |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
34 |
34 |
51 |
51 |
260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34 |
34 |
51 |
51 |
323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34 |
34 |
51 |
51 |
260 |
一志愿复试名单,请见附件1。
三、复试形式
2025年联培项目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安排行程,做好复试准备。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地点:深圳理工大学(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1号)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1-23日
具体时间及安排请以报考专业后续通知为准。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于3月18日17:00前确认参加复试,将以下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按照要求上传到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中的硕士统考服务中(https://yzbm.sustech.edu.cn/),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复试资格审查现场需要提供所有材料原件,用于与电子版材料的比对。材料包括:
(1)《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附件2)
(2)《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扫描,放到一页)
(4)往届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考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5)本科成绩单的扫描件。成绩单原则上加盖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6)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7)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非必需,自愿提供)
(8)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成绩。
2.通过复试的同学需在4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本通过顺丰邮寄至报考部门,邮寄地址以报考部门邮件通知为准,邮寄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硕士研究生+南科大联培+姓名”:
(1)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或学生处出具,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附件4)
(2)体检报告原件。
六、复试流程内容
(一)复试流程
以邮件通知为准,各位考生请注意复试时间,保持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查阅复试通知邮件。
(二)心理测评
在复试前线上完成,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不作为判断是否录取的凭据。
(三)复试内容
1、英语测试(100分)
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25%。以考生自述、文献阅读翻译、英文对话等方式,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听说读写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
2、专业知识面试(100分)
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50%。主要以问答形式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的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潜在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综合素质能力测试(100分)
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25%。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七、录取
1、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英语25%+专业知识50%+综合素质25%)×50%,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按总成绩(初试+复试)排序,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属于不合格。
3.各学科组将复试结果报送招生合作处,经审查后,结合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4.复试成绩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者,无论初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八、公示与争议解决
1.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2.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802788
联系邮箱:zs@suat-sz.edu.cn
本方案解释权归深圳理工大学招生合作处所有。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1. 一志愿复试名单
2. 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
3. 诚信复试承诺书
4. 政治审查表
深圳理工大学招生合作处
2025年3月14日